摘要2006年,通过贯彻实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我州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的重点疾病防治长效机制”精神,实施“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工程”,我州的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2007年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7]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06年,通过贯彻实施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我州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的重点疾病防治长效机制”精神,实施“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工程”,我州的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霍乱连续第五年取得了无疫情发生的可喜局面;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建立了“一主导、四参与、六结合”的综合防治模式;结核病实现了全州100%DOTS覆盖。麻风病通过防治网络的建设和人员培训,病人早期发现能力得到提高;计划免疫初步探索出了一些适合各地实际的工作思路,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通过健康教育,重点疾病防治知识得到普及,群众的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增强和提高。为了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我州重点疾病的流行,提高全州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现提出2007年全州计划免疫和艾滋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步建立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保障机制
(一)强化政府领导。
艾滋病、霍乱、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重点疾病都是严重危害社会和我州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其防治工作是关系全州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大事,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重点疾病防治作为日常工作,做到“一把手”抓组织落实,分管领导抓细节、抓具体措施的实施,疾病防治任务要分解,责任要落实,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疾病防治格局。
(二)建立政府在重点疾病防治上的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川委发[2005]2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凉委发[2005]15号)文件精神,切实从两个方面建立我州重点疾病防治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管理,保障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实施;二是逐步建立重点疾病防治人员和经费投入机制,将重点疾病防治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各县市计划免疫专项经费、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重点疾病健康教育经费、重点疾病防治项目配套经费落到实处,三要加大依法防病力度。
(三)继续加强和完善重点疾病防治的联动机制。
继续实行州、县市、乡镇、村镇、组、户的逐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强和完善州包县、县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使各级政府、卫生部门、相关部门、农户明确在疾病控制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推动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卫生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疾病预防控制局面。各相关部门在制订部门项目实施方案时,要把疾病防控纳入到里面,充分利用农村改厕、改水、移民搬迁等契机,努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卫生环境。
二、贯彻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的疾病防治策略
2007年,继续实施以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为主的疾病防治策略,并将计划免疫和艾滋病、霍乱、结核病、血吸虫病、麻风病、非典、禽流感、碘缺乏病等纳入健康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之有效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建立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的疾病预防控制长效机制。健康教育要达到: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组三级基层干部和乡(镇)医生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他们的疾病防制知识和健康教育技能,提高他们预防控制重点疾病的管理能力。
(二)通过卫生宣教和行为干预,加强餐饮管理能力。改变我州农村存在的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卫生习惯,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州农民特别是彝族农民的生命、生活质量。
(三)进一步在农村普及基本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重点疾病的知晓程度,增强其防病就医意识,增进自我保护能力。
(四)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增强依法防病、治病意识。
三、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进一步加强应急反应队伍的建设,要保持临床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点消毒、后勤保障、信息收集报告等应急反应小组成员的稳定。在加强人员培训的同时,各地要从实战出发,通过模拟演练,不断锻炼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卫生应急的各种准备。突发事件报告要落实责任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计划免疫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要点
(一)儿童计划免疫。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将计划免疫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审计局关于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管理办法》,在中央、省计划免疫接种补助经费的基础上,补足不低于3元/针.次标准,按时、按量、按质兑现补贴,充分调动接种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冷链运转,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免疫接种证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和巡回医疗。通过宣传使婴幼儿家长依法监护子女接受计划免疫接种。力争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0一15%。降低或杜绝计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二)艾滋病防治。
艾滋病的流行已经危及我州民族存亡和未来凉山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力度。2007年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以项目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强 “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四川省艾滋病防治项目”“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即将实施的中国-默沙东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的管理。在加强哨点监测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加大艾滋病的筛查面,加大对有偿献血(浆)人群、吸毒人群、暗娼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面,进一步摸清我州艾滋病流行状况;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大众宣传活动,提高我州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清洁针具交换、美沙酮代替等干预措施,阻断和降低艾滋病的传播,降低我州艾滋病的蔓延速度;落实对HIV/AIDS的“四免一关怀”,营造我州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环境。
(三)霍乱防治。
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按照《凉山州农村群体性聚餐餐饮管理意见》,继续加强完善我州农村地区‘死亡报告制度’、‘农村聚餐申报制度’、‘农村聚餐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餐饮加工小组’的建设,从源头抓起,通过消灭各种类型的不洁聚餐,杜绝霍乱的食源性爆发流行。同时规范腹泻病门诊的开诊工作,做到“逢疑必报、逢泻必检”。加强霍乱源的监测,抓早、抓小,切实落实“早、小、严、实”的霍乱防治措施和霍乱防治的各项制度。
(四)结核病防治。
继续作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补助结核防治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我州发现、治愈结核病人的能力。
(五)麻风病防治。
通过健康教育,消除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社会恐惧心理,为麻风病防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麻风病防治网络的建设,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专兼职医生的培训,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的能力,降低畸残率。通过康复治疗,提高麻风病人的生产、生活能力。
(六)血吸虫病。
以“血吸虫病防治综合项目”实施为核心,加强血吸虫病流行县市的健康教育,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建立以州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为中心的全州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指挥平台,统一协调管理卫生、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在“血吸虫病综合防治项目”方面的职责,按照项目进度,实现2007年综合防治目标,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
各地按防治预案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农村为主、重点突出、分级反应的原则和科学、理性防治的原则,规范发热门(急)诊的开诊工作,加强发热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工作。加强和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随时掌握州内禽间疫情的发生。加强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的准备,提高应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能力。
五、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我州重点疾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州政府将不定期排出督导检查小组赴各县(市)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也应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重点疾病防治措施。凡因组织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违反州委、州政府有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和《责任追究制》追究主管、分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性质特别严重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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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