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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令第64号——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17-08-09 13: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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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公安部令第64号——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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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