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超面积填海不是法定的违法用海类型。然而在实际执法工作中,超面积填海行为常常被提起、被讨论、被关注。超面积填海行为的认定与量罚 是什么呢?下面带您了解一下。
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往往这样定义超面积填海,即涉案的主体工程已经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但是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超出《海域使用权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填海施工。对于超出《海域使用权证书》规定范围的填海部分,执法人员应当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首先,《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10余年了,依法用海、有偿用海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违法用海行为的类型发生了变化。从《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之初,用海单位或个人对法律不了解、不熟悉,未办理任何用海手续进行填海活动的违法行为,逐渐转变为边办证、边施工,或者打政策擦边球进行超面积填海。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着重关注此类违法行为,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用海行为不能放松警惕,应尽早发现各种超面积填海行为,认真履行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的相关政策。其次,超面积填海行为作为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填海行为的一种具体情节,在案件的量罚上应当区别于单纯的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填海行为。执法人员本着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的态度,在案件调查时应完整而详细地反映案件全貌,不应忽略主体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节。
超面积填海行为的量罚:若未经立项,工程的无证填海行为无异于错上加错,应给予相对较重的处罚:故意无证填海,应处以较重的处罚;反之,可处以较轻的处罚:编制海洋环评报告并通过批复的填海行为相对于未进行环评工作的填海行为,应给予较轻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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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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