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遇到台风怎么自救

2018-07-16 02:33:00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914人阅读
导语:

遇到台风怎么自救?遇到台风需要掌握其自救方法,通过佰佰安全网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遇到台风怎么自救

最近广东、海南等地区受”彩虹“台风影响,损失严重,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在大自然面前生命显得如此的脆弱,那更应该要有强烈的自保意识,同样也可以帮助到他人。那么遇到台风怎么自救?佰佰安全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防范台风的措施:

1.气象台根据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预报时采用“消息”、“警报”和“紧急警报”三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按台风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从轻到重向社会发布蓝、黄、橙、红四色台风预警信号。公众应密切关注媒体有关台风的报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2、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居住在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的群众,在台风来临前,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不要在临时建筑(如围墙等)、广告牌、铁塔等附近避风避雨。车辆尽量避免在强风影响区域行驶。

3、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要及时搬移屋顶、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在台风来临前,最好不要出门,以防被砸、被压、触电等不测;检查门窗、室外空调、保笼、太阳能热水器的安全,并及时进行加固。

4 、准备手电、食物及时饮用水,检查电路,注意炉火、煤气,防范火灾;在做好以上防风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防暴雨工作。台风来临前,应准备好手电筒、收音机、食物、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以备急需。关好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坚固;取下悬挂的东西;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是否安全。将养在室外的动植物及其他物品移至室内,特别是要将楼顶的杂物搬进来;室外易被吹动的东西要加固。

5、要及时回港、固锚,船上的人员必须上岸避风。

台风期间的防范措施

1、台风期间,尽量不要外出行走,倘若不得不外出时,应弯腰将身体紧缩成一团,一定要穿上轻便防水的鞋子和颜色鲜艳、紧身合体的衣裤,把衣服扣扣好或用带子扎紧,以减少受风面积,并且要穿好雨衣,戴好雨帽,系紧帽带,或者戴上头盔。 行走时,应厂步一步地慢慢走稳,顺风时绝对不能跑,否则就会停不下来,甚至有被刮走的危险;要尽可能抓住墙角、栅栏、柱子或其他稳固的固定物行走;在建筑物密集的街道行走时,要特别注意落下物或飞来物,以免砸伤;走到拐弯处,要停下来观察一下再走,贸然行走很可能被刮起的飞来物击伤;经过狭窄的桥或高处时,最好伏下身爬行,否则极易被刮倒或落水。如果台风期间夹着暴雨,要注意路上水深,10岁以下儿童切不可在水中行走,应用盆或桶之类东西载着幼儿渡过水滩。万一不慎被刮人大海,应千方百计游回岸边,无法游回时也要尽可能寻找漂浮物,以待救援。

2、野外旅游时,听到气象台发出台风预报后,能离开台风经过地区的要尽早离开,否则应贮足罐头、饼干等食物和饮用水,并购足蜡烛、手电简等照明用品。由于台风经过岛屿和海岸时破坏力最大,所以要尽可能远离海洋;在海边和河口低洼地区旅游时,应尽可能到远离海岸的坚固宾馆及台风庇护站躲避。

3、船舶在航行中遭遇台风袭击,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与岸上有关部门联系,弄清船只与台风的相对位置。还应尽快动员船员将船只驶入避风港,封住船舱,如是帆船,要尽早放下船帆;如果你是开车旅游,则应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或隐蔽处;如果你住在帐篷里,则应收起帐篷,到坚固结实的房屋中避风;如果你已经在结实房屋里,则应小心关好窗户,在窗玻璃上用胶布贴成米字图形,以防窗玻璃破碎。

4、强台风过后不久,一定要在房子里或原先的藏身处呆着不动。因为台风的“风眼”在上空掠过后,地面会风平浪静一段时间,但绝不能以为风暴已经结束。通常,这种平静持续不到1个小时,风就会从相反的方向以雷霆万钧之势再度横扫过来,如果你是在户外躲避,那么此时就要转移到原来避风地的对侧。

灾后需要注意的环境卫生与食物、水的消毒工作。

1、在飓风过后伴随而来停电和洪水期间,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人员健康和安全。暴风雨过后,人们可以遵照FDA给出的如下建议,以保护自己和家人。

2、在飓风过后出现的停电或洪水期间,FDA认为消费者面对的最大的食品安全挑战将是食物保存冷藏食物于或低于华氏40度(摄氏44度)以及保存冷冻食物于或低于华氏0度(摄氏零下18度)。易腐食物,如肉、禽、海产品、牛奶和蛋类等,若冷藏或冷冻不当,即使完全煮熟,在食用后也可能引起疾病。如果出现洪水,消费者还须评价所储食物和饮用水的安全性。

以上是小编关于遇到台风自救等知识的介绍,让更多人对其遇到台风如何自救有所了解,那么台风来临前有何预兆?佰佰安全网这里有很多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可供了解。


责任编辑:何显抢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