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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证明发生医疗损害

2018-07-05 15:16:0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218人阅读
导语:

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发生在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人身损害都是医疗损害,要进行鉴定或者认定,那么,怎样证明发生医疗损害呢?

在医疗事故中,患者假如以医疗损害为案由向法庭提起诉讼,就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这方面的过错,那么,怎样证明发生医疗损害呢?发生医疗事故该怎样处理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怎样证明发生医疗损害

第一,患者要证明医疗机构在技术上有过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二,患者要证明医疗机构在伦理上有过错,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第三,患者要证明医疗产品导致身体出现的健康损害,即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患者只要能证明其中一种医疗损害,即医疗损害案由则成立,当然,前提是医患之间的医疗关系存在,并且医生或者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才导致的医疗损害,否则就无法构成医疗损害。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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