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质需要编写SDS?
a) 根据相应法规,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或含有危险品的混合物;
b) 物质或混合物未被分类为危险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关注度物质(SVHC*)或其它危险组分;
c) 根据相应标准被判定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的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vPvB);
d) 产品不满足上述条件,但主管当局或进口商要求提供,或同行业对产品物质分类标签要求更加严格时,企业也需要在其供应链上传递SDS。
根据联合国GHS制度、欧盟REACH法规、国际标准ISO 11014-2009、我国GB/T 16483-2008,GB/T 17519-2013等规章标准的规定,MSDS(SDS)一般由十六部分信息组成,每个部分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
2.危险性概述 |
3.成分/组成信息 |
4.急救措施 |
5.消防措施 |
6.泄漏应急处理 |
7.操作处置与储存 |
8.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
9.理化特性 |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
11.毒理学信息 |
12.生态学信息 |
13.废弃处置 |
14.运输信息 |
15.法规信息 |
16.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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