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如下; 一、事故报警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其他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交警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交警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派员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事故证据。 三、事故责任认定 在查清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力大小等,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规,对肇事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等处罚。 五、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的赔偿,按照有关...
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提高全体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预防食物中毒安全意识,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制度;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对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要做到相关人员配备到位,设施齐全,指挥有力。 后勤主任:配合校长开展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对校园商店及学校宿舍负有检查督导的责任。 管理员:全面负责学校宿...[详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详情]
据报道,2016年12月3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32人遇难,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 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另据新华社报道称,发生事故的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距赤峰市区45公里,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该井田煤的主要用途为火力发电、供暖锅炉及民用。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尽在本安全网站职业安全频道。
2017年11月29日,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形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详情]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30平方米,零时57分,火被扑灭。经初步查明,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至15日10时,在医院收治的9名伤员中,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4人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火灾的发生,不仅造成失火房间内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经常伴随着邻居家、楼道公共区域、甚至屋外停放的车辆因此受到波及,从而引发损害赔偿纠纷。家中失火大概是老百姓最不愿意发生的事,但是有些时候却是防不胜防。居民...[详情]
7月30日14时许,北京昌平区乐多港游乐场飞行影院内,一名女游客观影时从升至约10米高的座椅上坠落死亡...[详情]
2015年12月28日深圳公安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已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滑坡事故相关责任人共12人采取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