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因安全问题引发了城市建立地方性法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后,又一度有所放松。因此,现在主要从环保角度口召人们不要或减少燃放。安全问题有两方面:一是生产安全,二是燃放安全。环保方面也存在:空气质量极差,噪音扰民,产生大量垃圾,浪费大量的纸张制作炮管从而消耗森林资源等。 根据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七类部位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根据上述规定,各地相继出台了本地禁限放的规定,细化...
根据公安部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第五十条 规定"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中有关规定,库区周围C级库不能低于140米以上。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详情]
今年清明节期间,抚州文明低碳祭扫成为新风尚。4月5日,抚州市回归园公墓区却出现了不和谐的一幕:男子黄某在公墓区扫墓时违规燃放爆竹,民警执法过程中,黄某及其母亲朱某还阻碍执法。当日,朱某母子俩双双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据高新公安分局长岭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5日,回归园公墓区迎来了祭扫高峰期。为确保公墓区“两禁”工作平安有序,民政、公安、交警、城管、属地乡镇(街办)等部门单位在公墓区引导车流和人流,劝阻祭扫群众携带鞭炮、纸钱等祭品进入公墓区。上午10时许,高新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回归园二期公墓内巡查时,发现了黄某刚刚违规燃放了爆竹,于是上前将黄某带离询问盘查。黄某的母亲朱某见状...
“爆竹一声除旧岁,桃符万户换新春”。在年三十与正月初一燃放爆竹是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民间传统习俗,特别是“抢开大门迎好运”的思想在许多老年人心中是根深蒂固。不可否认的是,不加控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会给火灾、爆炸等危险突发事件提供“温床”。为守护“巢湖蓝”,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2018年新春起,合肥市巢湖开始执行史上最严“禁放令”,城区禁燃禁放拓展至全年。若要“禁放令”在201...[详情]
近年来,在安全和环保问题被日益重视的背景下,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成了更多人的选择。浙江各地有哪些相关规定?这里为您详细梳理。杭州今年是《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春节。与去年相同,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等6个主城区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规定。今年杭州还在萧山区新增宁围街道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杭州市禁止销售...[详情]
1993年,合肥市首次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此后的20多年里,也曾依据上位法的调整和公众的意见,对部分内容进行过调整,梳理整个过程...[详情]
临近春节,刚成立仅4天的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河南环攻坚办)闹了个“朝令夕改”的乌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