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不同种类的仓储合同具有不同的种类特征,也更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全面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如何防范仓储合同的陷阱那?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详情]
近日,金水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酒的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制假窝点5处,当场查获假酒8000余箱、50000余瓶,生产工具若干,防伪标识、商标、瓶塞等十余万枚,涉案价值高达1800余万元。金水警方抓获生产、销售、仓储假酒窝点,抓获嫌疑人9人金水路分局经侦大队获取了金水区北环附近一酒行销售假酒的线索。接报后,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全力侦办。经周密侦查和深度分析研判,摸清了以X某为首的制假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位于链条下游金水区的的制假、仓储窝点和销售网络情况。 3月16日,专案民警分为3个行动小组,对生产、销售、仓储窝点同时开...
记者28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8月14日至2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组督导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明察暗访了重点行业领域的80多家企业和单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督导组先后在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贵州、西藏等地进行督导。虽然安全生产大检查已经全面展开,但各地仍存在自查自改不到位、排查治理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佰佰安全网提醒您:想了解更多公共...[详情]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进行动员部署。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回头看”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重点工作,自10月中旬启动,至10月底结束,覆盖党的十九大全过程。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成立31个检查组,深入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检查。孙华山在会上强调,开展“回头看”是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详情]
9月26日,南阳市工商专业分局、城区烟草局、仲景公安分局联合执法,捣毁违法卷烟仓储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扣用于违法卷烟交易...[详情]
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局了解到,安徽将从本月起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大米、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大米、方便面等生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