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既能治病,但可能也产生有害反应,我们把这类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我国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了具体定义。也即,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有严重的,也有不严重的。根据卫生部第81号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药物引起的如下损害之一: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三致: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因很多,具体可因药物不同、给药途径...
常见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药物: 一、常见的病害及防治 1、 白粉病:可用50%退茵特800-1000倍、或0.1-0.3波美度石硫合剂,或50%胶体硫50-100倍液,每周一次持续二、三次均有效。 2、 黑斑病:药剂选用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或托布津可湿性粉剂800-1000倍液,50%代森胺600-8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持续屡次了局较好。 ...[详情]
针对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食品安全问题,10月23日凌晨,上海市食药监局和市教委发布处置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10月19日晚,市食药监局接到有关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后,市食药监局和市教委要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立即核查处置民办中芯学校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市食药监局和市教委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自查,于10月20日晨起组织对上海怡乐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本市所有28家学校食堂以及该公司物流仓库全面开展飞行检查,并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0月21日,市食药监局和市教委还特邀家委会成员进学校食堂参与实地突击检查。...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假药卖光了,经销商和生产商就不罚了吗”。11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回应大众网记者时说,该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详情]
关于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的情况说明针对长安妇保院输注过期10%葡萄糖注射液事件,长安区卫生健康局迅速开展调查。患者王女士于2019年4月11日17时44分到长安妇保院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理。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立即终止输液。同时,由值班医师陪同前往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就诊,经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长安区市场监管...[详情]
5月3日下午,宜春市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袁州区诺贝儿幼儿园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对该幼儿园购买和使用霉变食品一案处以10...[详情]
5月3日上午,一条视频在朋友圈中发酵。有网友称,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的配餐公司使用霉变食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