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诉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XX市XX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XXxx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XX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
1、监控员应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 2、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对异常可疑情况作好记录并录像。 3、监控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 4、监控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监控室的人员也应作好登记。...[详情]
年近六旬的江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次鲁莽行为,不仅丢了饭碗判了刑,还被宣告了“从业禁止令”,三年内不得从事学校保安工作。日前,福州市长乐区法院宣判首例侵害幼童从业禁止案,江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长乐的江某是保安公司派驻长乐一小学的保安。2017年10月底的一天,正值学校放学,执勤的江某看见年仅6岁的女童小花(化名)在校门口玩耍,小花的可爱让他突然起了歹念,趁四下无人,江某将小花抱起,对其进行身体抚摸。当天晚上回家后,小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母亲。其母亲闻讯后非常气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迫于压力,江某在次日投案。出于侥幸心理,到案后的江某一直辩解自己只是出于喜欢才...
9月21日下午,内江城区一家店铺店招上的铝塑板突然掉下,路过此处的一名2岁小女孩头部被砸伤。事发一天后,小女孩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家人也还未找到谁该为此事负责。对此,涉事店铺的经营者表示,店招由政府出资修建,且只用了2年多,此次事件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内江市市中区住建局则表示,政府出资修建的店招已过了保质保修期限,店招应由受益和使用的商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理应属于商家。9...[详情]
嫌疑人当庭表示认罪2016年9月,本报曾报道过,男子赵某酒后潜入房山区某小区一户居民家中,盗得一个平板电脑后,又顺手抱走了家里4个月大孩子一事。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一审以赵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顺走女婴扔地下室赵某是云南人,案发前在长阳镇奥特莱斯商场做保安,...[详情]
在铜梁区,有一位居民,为方便上下楼,修了一部电梯,只到自己家。...[详情]
一名25岁的女子在杭州某超市“顺手牵羊”拿走熟食,被保安带到保安室后,苦苦哀求不要报警。然而,就在几名保安离开办公室商量,准备给她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