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指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所以,在校园范围内被车辆撞伤确实不是交通事故。 在校园内发生车祸虽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
现在很多的学校都会存在着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在放学之后,车辆会变得非常的拥堵,学生在校园当中都会出现滞留,会直接地阻塞了交通,也会变得巨群和打架的现象出现,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形象,也会给学生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校内乱停车所造成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这种现象是绝不允许的。 因为学校是寓教于乐人的地方,而在校园之内,出现的乱停车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在加上校门口以及学校的周边,...[详情]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来请教一下佰佰安全网吧,请各位认真阅读下文。 ...[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落脚点,并安排警力24小时蹲守。3月17日2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曾某抓获。原来,陈、曾二犯是男女朋友,长期同谋作案,专以盗窃为生,多次针对学生作案。自2015年起,在校园内对学生疯...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详情]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详情]
6月29日傍晚6时,两名13岁少年在崇阳县城关中学飙车,当时有学生在进行足球和篮球训练,学校保安上前制止时,被捅三刀,师生见状,赶来...[详情]
在隆山小学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报后,我局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快速处置机制,指令安阳派出所、刑侦大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120急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