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物中毒处罚 首先,我们来分析学生和食堂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学生从食堂购买饭菜时起,二者之间就形成了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当然二者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是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其是口头形式的买卖合同,即使是口头形式的买卖合同,其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当学生食物中毒后,...
那么,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怎么办呢?佰佰安全网小编认为在学校如果发生食物中毒问题,首先一定是拨打120急救电话了,这个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还有就是在等急救车的时候,要对食物中毒的学生进行简单的急救像催吐、导泻等办法,都适用于在食物中毒的前期使用。 学校食物中毒如何处罚呢?这个问题我们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发...[详情]
学校安全事故的危险主要来自于学校不规范用电、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个别学生宿舍的电线乱拉乱扯;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学校食...[详情]
年近六旬的江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次鲁莽行为,不仅丢了饭碗判了刑,还被宣告了“从业禁止令”,三年内不得从事学校保安工作。日前,福州市长乐区法院宣判首例侵害幼童从业禁止案,江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长乐的江某是保安公司派驻长乐一小学的保安。2017年10月底的一天,正值学校放学,执勤的江某看见年仅6岁的女童小花(化名)在校门口玩耍,小花的可爱让他突然起了歹念,趁四下无人,江某将小花抱起,对其进行身体抚摸。当天晚上回家后,小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母亲。其母亲闻讯后非常气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迫于压力,江某在次日投案。出于侥幸心理,到案后的江某一直辩解自己只是出于喜欢才...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平安永嘉官方微信公众号28日回应,决定对在该县城西小学校园内殴打学校教师的交警李某处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回应全文如下:2016年10月27日上午,我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某在永嘉县城西小学校园内殴打该校教师郑某。事件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查明,10月2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在其就读的永嘉县城西小学与三名同学发生纠纷。10月...[详情]
4月16日,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的山东雅博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雅博教育)发生一起命案,学校两名教员在控制一名13岁学生的过程中致该学生窒息死亡。该案发生后,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学校更多虐待学生的内情也不断被披露出来。“上边有要求,必须把照片删了,否则别想走。”一个保安不让前来采访的记者上车,一个保安叫人“声援”。4月21日,记者来到雅博教育采访,因为大门紧闭,便拍了几张外...[详情]
校园保安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人物”,在维护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详情]
昨日,豫章书院执行山长吴军豹在朋友圈表示,彻底停用戒尺管教。图为一名老师将戒尺折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