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燃易爆品别上车发现异常及时提醒 部分乘客安全意识淡漠,乘车时常会携带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公交车。有时公交车内人多拥挤,司机很难及时发现。即使发现了,一些乘客也不听劝阻,不肯下车。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如果乘客闻到汽油、煤油、酒精等气味时,就及时提醒司机,或者找出气味的来源。如果是乘客携带,建议他尽快下车。除了汽油、煤油等,乘客容易疏忽并且可能携带上车的易燃易爆品有油漆、酒精、液化气,以及遇水易燃烧的金属粉等物品。 二、逃生装置要巧用关键时刻助逃生 公交车内安装的消防锤被人们称为“生命锤”,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乘客可以用其砸碎玻璃逃生。“别看这消防锤很小,但关键时刻...
第一,乘客自上公交车那一刻开始,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据此,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下,承运人所负有的义务有两个基本方面:1、按照约定或者合理时间将乘客运至目的地,即合理运输义务;2、对乘客的人身、财物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第二,如果公交车司机在乘客上车时,尽到了提醒义务,或者在乘客被偷时,...[详情]
第一,乘客乘坐公交车,在购买车票后,其实已经和公交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也就是雇公交公司代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是一种无形的合同,但既然乘客已经付款,并且司机也没有提出不让其上车,那么双方就已经达成了合同的契约关系,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间或在合同期间内将旅客、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详情]
7月2日,13点18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辽AK8273的126路公交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青年大街文体路岗南侧150米公交车站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其中6人轻微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乘公交车受伤怎么办? 一旦在公交车上发生伤害,除了求助于专业人士积极维权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尤为重要。尤其是,骨折后往往不能立即显示出来,有时候甚至需要观察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发现,如果事发当时没有保存证据,维权将陷入困境。由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因此可以“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公交公司...
3日12时许,道里区机场路与变兴路交口,一辆劳特莱斯车与一辆 20 路公交车相撞,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据 20 路公交车队工作人员介绍,事故 12 时 03 分发生,当时 20 路公交车空驶准备去海宁皮革城方向去加气,车辆在变兴路行驶至机场路道口绿灯准备右转时,左侧一辆劳特莱斯撞在了公交车左前侧,公交车车体受损,劳特莱斯车右前车灯、保险杠受损严重,金色车标也被撞坏。 据了解...[详情]
近日,渝北一名女子在公交车站拉住公交车的车门不放,称有人插队,导致公交车满载,自己无法上车。民警出警后,对她依法进行了处理,还为她布置了一份特别的作业。 事情发生在渝北空港枢纽站,警察到达现场时,这名女子已经拉住车门差不多15分钟,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发车。民警对女子警告三次无果后,将女子带到了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该女子“非法拦截机动车正常行驶”,被民警处以警告,同时民警要...[详情]
上车后,老人站在驾驶室旁不走,司机劝其往后走时,竟遭到老人一顿打,就连劝阻的人也险遭殴打。...[详情]
一名怀抱婴儿的妇女被一辆公交车撞击。妇女当场死亡,婴儿幸免于难。事发时公交车正在掉头,被撞妇女是婴儿的奶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