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闹”是指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意见》规定了8类“校闹”行为: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的德行、修养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希望您为人师表,作孩子的表率。 2、请家长和同学们要切记:三无车,莫要上,交通安全无保障;下雨天,路泥泞,团结互助讲文明。 3、班前讲安全,思想添根弦;班中查安全,事故无踪影;班后比安全,警钟时常鸣。 4、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安全每天都是实的,人人遵章守法纪,赢得“晚霞”把家归。 5、为...[详情]
治理“校闹”的制度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8月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为避免政府领导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片面加重学校责任,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对于因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人民法院要依法裁判、主动释法,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说,...
据报道,巴黎一区司法警察(1er district de police judiciaire,管理巴黎市1、2、3、4、8、9、16和17区)于3月7日逮捕了一个暴力抢劫妓女的三人团伙。其中,两名男性嫌疑人年龄分别为26岁和29岁,来自邦迪(Bondy,巴黎北郊塞纳-圣德尼省93)和蒙热龙(Montgeron,巴黎南郊埃松省91)。另有一名女性嫌疑人,21岁,家住塞纳河畔维尼厄...[详情]
“一个小孩把还在插线板上的手机充电器接口放到嘴里”的信息在微信上迅速转发,让家长提高警醒,尽管这不会致命,但儿童安全却是家长不忽视的大问题。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北京市丰台区小松培训学校曾搜集整理了自2009年至2014年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经媒体报道的儿童意外伤害案例754个,结果显示,其中不乏家庭中的安全隐患引发的问题。在25名烫伤儿童中,有不小心跌入开水锅、汤锅、开...[详情]
4月13日下午2点左右,G92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余姚出口不到位置,就有一辆大众宝来轿车起火,烧成了空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