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需要赔偿吗?小编分析如下: 1、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学校都要负责任,视情况而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 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 4、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死亡的,学校要负责任。 5、就道德层面而言,学校要负责任。 从法律上来讲,学校有责任的。不管学生的自杀是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在你学校里自杀的,学习就有责任。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详情]
校园内禁停校车合理吗?很多校车对于校园内不不让停放校车感觉到很不合理,这个问题请佰佰安全网的工作人员来介绍。...[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落脚点,并安排警力24小时蹲守。3月17日2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曾某抓获。原来,陈、曾二犯是男女朋友,长期同谋作案,专以盗窃为生,多次针对学生作案。自2015年起,在校园内对学生疯...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详情]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详情]
6月29日傍晚6时,两名13岁少年在崇阳县城关中学飙车,当时有学生在进行足球和篮球训练,学校保安上前制止时,被捅三刀,师生见状,赶来...[详情]
在隆山小学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报后,我局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快速处置机制,指令安阳派出所、刑侦大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120急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