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都是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看其是否正规。 此外,不法分子会伪造银行流水等资料,这些资料普通借款人无法识别,因此对借款人来说,这些资料最好都保存下来,并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万一是“套路贷”,之后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法律专员还表示,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呈“滚雪球”式的发展,更是避免自己掉入“套路贷”的陷阱中。 对借款人而言,如果急需用款还是最好先向亲朋好友借寻求支援,也可以向银行借款,最...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详情]
无论如何,这些大学生集体不应诉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不应诉是不信任法律,也是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近日,一则“400余名大学生因涉校园贷遭起诉却无人应诉”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备受关注。据此前的报道,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国家打击“高利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一时间,网络上对这些大学生的指责和调侃铺天盖地,有人说他们试图“黑吃黑”,有人说他们“法盲”。但随着媒体进一步的报道,该事件呈现出更复杂的面相。说“反转”还谈不上,但有些事情不是人们最初以为的那样。多名曾参与“704校花”项目的大学生告诉媒体,该公司通过兼职换购物品诱导大学生签订合同,暗中却以大学...
近日,广东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校园“套路贷”诈骗案,刑事拘留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该案侵害对象涉及广东省内外高校在校学生高达3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1012万余元。虽然说良性的负债率可以提高我们的积极性,但是如今的社会上的贷款机构层出不穷,我们平时又很少有机会去接触贷款行业的知识,很容易陷入套路贷骗局。那么,生活中,我们该如何防范套路贷呢...[详情]
“校园贷”“套路贷”“内鬼交易”“金融大鳄”等金融热词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确依法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和司法政策。其中,在金融安全方面提出严查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在金融安全方...[详情]
眼下正值2017新学年开学时间,新生们带着对大学生活的憧憬走进了校园,“校园贷”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11日,记者联合扬州工业职业技...[详情]
一些学生在学校时欠下了巨额的“校园贷”,很多人从最初只借6000元钱,到“滚雪球”般利滚利,欠债甚至累计超过百万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