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分析如下;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2、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校车驾驶员不能疲劳驾驶,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3、违规与事故处理,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详情]
俗话说得好,平安是福。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安危,学生的安全又关系着父母和全体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的幸福与欢乐。家庭的幸福和社...[详情]
11月24日上午,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长春市出租车汽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部署会。此次综合整治将联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文明办、站前地区管理局等部门在全长春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出租汽车综合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将重点严查索要高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强行拼客、倒客、中断服务等重点违法行为,将重点加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治理。为确保本次整治取得实效,长春市运管局将组建100人联合执法队伍严查非法营运车辆,并要求企业切实承担本企业人员、车辆的管理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对屡次被市民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行管部门处罚的,要按照企业...
日前,教育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要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对排查发现不合格车辆坚决停止使用。对检查出的安全...[详情]
22日下午,长乐交管大队、航城所民警联合到附小分校路段(海峡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共查获8辆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且每辆车都存在超载现象。特别是其中一辆车牌号为闽A6S006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载达50%以上。民警当场扣留查获的车辆,对驾驶员载人超员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车主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执勤民警现场对接送的学生进行分流,通过当地教育...[详情]
昨日早晨6时40分,4辆经过改装从事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被伏击在淮安区三堡乡中心小学周边道路上的交警一举查获...[详情]
驾校应该是培养合格驾驶员的机构,司机的技能与素质高低与驾校的培训是分不开的。然而,近日,渝中交巡警却在执勤中查处到一辆驾校的超员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