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餐馆摔倒餐馆的赔偿标准: 如果酒店方存在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我们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顾客店内意外受伤餐馆应做到一下几方面: 建议在顾客受伤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把顾客的安委放在第一位,并积极的陪同治疗。这往往是协商解决问...
下面小编就把一个真实案例介绍给大家:刘某和范某在某家饭店用餐,吃饭过程中,刘某在夹菜时座椅突然向后滑动,该饭店地面铺有防滑抛光砖,地面较为光滑,刘某被重重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刘某不但骨折,而且软组织挫伤。之后刘某向饭店提出赔偿,但饭店负责人说刘某受伤属意外,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该饭店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饭店用餐期间摔伤,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详情]
超市内有着很多的酸奶,很多卖不完过期的,那么超市是如何处理过期酸奶的呢?文中小编为您介绍。...[详情]
顾客在饭店就餐期间摔伤要第一时间先去医院救治,那么顾客在饭店地滑摔伤怎么要求赔偿呢?佰佰安全网接下来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详情]
吃火腿肠居然吃出了指甲,真是让人闹心,最终厂家对顾客食品吃出异物做出500元赔偿。5月24日,赵先生去石家庄出差,就近在一家小卖部花5元钱买了一块火腿,谁知竟然吃出了指甲,他首先找到小卖部理论此事,店主认为这是生产厂商的问题,找经销商没有意义。赵先生便根据火腿包装箱上的电话,拨打过去反映情况。赵先生告诉记者,厂商认为吃出指甲不是大事,可以到商店免费退换一根,对于赵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直接答复。这种“无所谓”的态度,让赵先生十分不满。“厂商的态度就是无所谓,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赵先生向记者表示,“火腿是食物,有问题首先影响的就是身体,怎么能冷淡对待?”在他看来,出现食品安...
3月20日,海淀法院发布消息称,2016年6月1日,原告贾先生在被告北京某超市购买180瓶椰子汁,花费3000元。该饮料包装正面印有“无糖型生榨 木糖醇椰子汁,100%木糖醇”,包装背面印有“不加甜味剂、不加胆固醇、不加色素、不加防腐剂”、“配料:饮用水、鲜椰肉汁、椰纤果、食品添加剂(木糖 醇:添加量3.6%占甜味剂的50%以上、酪蛋白酸纳、蔗糖脂肪酸酯、β-环状糊精、羟甲基维...[详情]
超市售过期食品,顾客维权遇难题。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肉制品、乳制品等保质期较短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12月13日,市民张先生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在辽宁路附近的家家悦超市买到了过期的袋装鸡胗、鸡腿,本来超市工作人员答应第二天给张先生进行赔偿,但是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一个晚上商家就变了卦,不对张先生进行赔偿。超市的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并不是他们不给张...[详情]
一般超市会将过期食品当作垃圾销毁,不过本月初开张的德国超市“好食物”(The Good Food)却反其道而行,专卖过期食品,并由顾...[详情]
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河南人阿阳在斗门区某超市购买了一包6.8元的麻辣鱼调料后,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