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凶杀行凶者心理分析如下; 一、凶徒有受人同情的遭遇,那些惊人案件中的凶徒,有失业的,有久病的,有失恋的或是受到了感情的创伤,又或是受到了社会不公平的待遇,他们受尽了强者的压制。有相同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为什么不是所有有这些遭遇的人都去行凶,而是只有部分人。透过案情分析,我们发现其中多数校园凶杀案的犯罪人性格偏执或近于偏执。 二、行凶者多为幼年成长时期缺乏关爱者,本性懦弱或是偏执经调查分析可得,行凶者多为幼成长时期缺乏关爱者。从心理动力学的规律来看,在成长早期缺少爱特别是父爱的人,人生目标不明确,自我价值感缺乏。他们当中形成懦弱性格者平日易忍气吞声,可以委屈自己而顺从...
发现有人在农贸市场持刀行凶,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和躲避,行凶者负刑事责任。 持刀行凶怎么处理 发生伤害事件后,首先应该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如何追究对方的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详情]
很多人在饮酒过后,自身的行为控制力比较低,往往会因此发生很多事故。2015年6月8日晨6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手持菜刀,在富顺县童寺镇童赵路上,先后砍伤1名卖菜妇女和3名学生。据目击者称,男子均对准受害人的后颈部行凶。行为人在行凶过程中被群众制服,后被带至警方接受调查。据当地群众反映,男子姓李,四五十岁,嗜酒。事发时身上有酒味。佰佰在此提醒: 饮酒切勿过多,且不应嗜酒成命。酒后人们的行为控制力往往会降低,很容易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
据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5月27日21时25分,警方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渝中区医学院路公路上持刀伤害一女子。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将伤者送医抢救。经查,犯罪嫌疑人鲁某(男,33岁,綦江区人) 与伤者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纠纷,遂持水果刀行凶。目前,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一个家庭的和睦和谐,是家庭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缺少一个成...[详情]
记者9日从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获悉,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石岭玉龙街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持刀进入前妻家作案,致3人死亡。 据悉,7月9日5时22分,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江阳区蓝田街道石岭玉龙街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泸州市、江阳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展开调查工作。经查,嫌疑人为26岁的宜宾市人尹某。尹某持刀进入前妻家中作案,致家中3人死亡,2名伤者被送医抢救。目前...[详情]
11月17日下午,颍上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发生惊险一幕。一名男子拿着一把长刀,情绪激动,将另一人头部砍伤。就当男子欲继续行凶时,两名来...[详情]
乘公交时头部被他人手肘撞到,37岁的男子用装满核桃的塑料袋还击,在遭到质问后还掏刀刺向对方左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