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责任如何划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详情]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详情]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双方都是伤害,那么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吗?...[详情]
5月12日晚间,山东滨州学院一男生被其女朋友抱了一下被该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发现,上前制止这种亲密行为过程中与该男生起争执并互殴。 王某某腿部、手臂多处擦伤近日,一则“滨州学院一大学生因在学校内被女朋友抱了一下,与校自律委员会起争执被围殴”的信息在网上引起热议。5月14日,大众网记者调查采访得知,该校一对情侣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搂抱,被自律委员会学生发现后因不配合信息登记引发冲突,导致涉事情侣中的男同学身上出现多处擦伤。滨州学院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给予当事学生不同程度的处分。5月13日,一则“滨州学院一大学生因在学校内被女朋友抱了一下,与校自律委员会起争执被围殴...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详情]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详情]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详情]
6月29日傍晚6时,两名13岁少年在崇阳县城关中学飙车,当时有学生在进行足球和篮球训练,学校保安上前制止时,被捅三刀,师生见状,赶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