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详情]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需要赔偿吗?小编分析如下: 1、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学校都要负责任,视情况而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 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 4、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详情]
2015年6月2日,教育部发布,为确保2015年高考考试安全,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高考安全责任书明确,省级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和省级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主管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高考安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健全高考工作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重大问题和相关信息报告制度。高考期间要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此外,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出现考务组织重大...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号6月3日发布《“6.2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停职检查,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2020年6月2日上午10时02分许,李某产驾驶陕AM93J8号小型越野客车从西安市六十七中校园内教学楼东侧通道离开时,适逢党某然(星火路小学一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步行于此,因李某产启动车辆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将党某然撞倒,车辆撞击路边灯杆受损,党...[详情]
5月12日晚间,山东滨州学院一男生被其女朋友抱了一下被该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发现,上前制止这种亲密行为过程中与该男生起争执并互殴。 王某某腿部、手臂多处擦伤近日,一则“滨州学院一大学生因在学校内被女朋友抱了一下,与校自律委员会起争执被围殴”的信息在网上引起热议。5月14日,大众网记者调查采访得知,该校一对情侣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公共场合搂抱,被自律委员会学生发现后因不配合信息登...[详情]
大二学生因谈恋爱开销大,频频在肥东某中学篮球场盗窃手机。...[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