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闹”是指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意见》规定了8类“校闹”行为: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
DDoS攻击手段是在传统的DoS攻击基础之上产生的一类攻击方式。单一的DoS攻击一般是采用一对一方式的,当攻击目标CPU速度低、内存小或者网络带宽小等等各项性能指标不高它的效果是明显的。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处理能力迅速增长,内存大大增加,同时也出现了千兆级别的网络,这使得DoS攻击的困难程度加大了-目标对恶意攻击包的"消化能力"加强了不少,例如你的攻击软件每秒...[详情]
治理“校闹”的制度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8月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为避免政府领导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片面加重学校责任,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对于因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引发的诉讼,人民法院要依法裁判、主动释法,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说,...
近年来,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现象愈演愈烈,而且出现屡打不绝的趋势。这种犯罪不仅对受害者家属造成巨大身心影响,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及其恶劣的影响。而那些被拐卖的儿童大多便从此失去了应有的生活和未来。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是被世人所深恶痛绝的,是破坏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然而,执法部门却至今难以有效地打压,犯罪率甚至有不降反升的趋势。一、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必须从杜绝犯罪动机做起(1)必须意识到非...[详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郑州的6岁女童邓琳(化名)在7日被父母送进“小龙武校”学习,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据悉,“小龙武校”由释小龙父亲陈同山开设,学校官网上还有释小龙的代言照片。据记者调查称,邓琳死前疑似与武校教练和同学发生肢体冲突,但在事发后,校方坚称学校多处监控视频摄像头发生故障,只有一份模糊的监控视频记录了疑似记录了邓琳死亡前几分钟的遭遇。视频画面显示,疑似邓琳的学生在楼梯上准备...[详情]
一名六岁的儿童,被父母送到武校去锻炼。仅仅只是两天的时间,这个女童就宣布身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