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呢?一般来讲,校园内的道路主要供校园内的人使用,不对外开放,也就是说,不具有公共通行性,当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道路”,因而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道路交通事故,而是道路外交通事故。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这说明,校园内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也可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但是,如果有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则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比...
避免校园内交通事故发生的办法如下; 加强对车辆管理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校内的公车、 私家车及业务往来校车辆分类办理校园通行证, 对外来车辆建立入校登记手续, 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校;同时对于车辆的安检证明应当定期抽查,尽量排除车辆故障造成的事故;对于校门口的交通,应该有专门的红绿灯,保安应管理临时停靠在校门口的车,使之有序,确保学生行路安全。 对道路进行整治 学校的车道不...[详情]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3、骑“飞车”。我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以及快递驿站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详情]
在一些人员密集、空间相对有限的场所会很容易发生一些拥挤踩踏的事故,校园内如果学生处于上下课的高峰期或者有一些聚集性的活动,也是比较容...[详情]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现象,那么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详情]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2016年8月11日,淄博市博山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今年1月5日,山东省安监局发布“8·11”重大事故的责任调查报告,16名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分,其中1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8月11日8时23分,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省道S236线与北山路T形路口,一辆沿北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拖拉机变形运输车先后冲撞沿博沂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三辆机动车,造成11死亡...[详情]
10月19日电,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并同意了山西省、陕西省安委会分别上报的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 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和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 25”重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对两起事故共65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同...[详情]
当地时间1月3日,意大利北部一群野猪穿越一高速公路时,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辆高速行驶的汽车连环相撞,1人当场死亡,10人受伤。...[详情]
国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借鉴民航局的做法,对本行业、本系统从业人员涉毒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