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所有的产品都是由供应商来提供,因此对供应商进行审核、选择好的供应商对超市来说至关重要。根据食品保质期限,定期检查待销售的食品、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食品质量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到每半月对库存 商品质量、保质期进行检查。凡发现待销售食品、库存食品有过期变质的或其他质量问题, 一律自行销毁处理。 需根据食品的保质期的长短决定进货的数量,满足食品储存条件。应经常对所经销的食品进行自查, 发现属于退市范围的食品,应自行将食品撤下柜台,及时将退市情况报告工商部门,并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退回供货商,或作封存、销毁处理。 温馨提醒:
网上购买食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由于网购食品具有虚拟、开放和跨地域等特点,有的甚至涉及境外经营者,消费者异地维权难度大。据统计,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其中网售食品因投诉主体不明、问题责任难鉴定,成了维权一大难题。 为此,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新的食品...[详情]
1、虚假宣传赔偿依据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详情]
“如何看清食品的虚假宣传?”,很多人都关心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详情]
日常生活中如果食品储存不当受到细菌、真菌、霉菌的污染而腐烂变质,对全家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存在着极大的潜在隐患。食品变质可以通过化学...[详情]
国家食药监总局上月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等违规行为进行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及虚假标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鲜榨”、“固态发酵”等字样,均属于欺诈行为。这种具备普遍性特征,容易出现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典型食品欺诈行为,首次被重点列明。3·15前夕,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办法》中明确提及的虚假标注与宣传欺诈等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如浓缩原汁调配饮料以“鲜榨”名义出售,无资质厂家出售“有机绿色”食品等。现象1勾兑饮料变身“鲜榨汁”、“鲜果汁”标称“10...
据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食品准入资格,但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1400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其中,《通知》中...[详情]
号称“一天一斤”的网红减肥食品,却有可能导致心脑血管疾病。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一些网红减肥食品的减肥效果显著,却有可能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等药物成分。从2017年7月开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4.9万件,货值金额17...[详情]
从河北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召开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详情]
9月21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