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作为作品出现,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摄影作品,按照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的作者是摄影者。合同没有约定版权归属,则原始底片的版权归摄影师或影楼所有,所以婚纱照版权不都给不属于侵权。 关于摄影作品的所有权归属: 在中国法院网上作者罗珩也对此问题做过解答:“婚纱摄影照片不同于普通肖像照片,从化妆、道具到人物形态,都融入制作者智慧,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作品构成要件,属于摄影作品和委托作品,若未与影楼未约定权利归属,影楼依法享有著作权。” 国家版权局在《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答复》中规定:“顾客与影楼的关系,属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此,由顾客支付服务费用...
影楼拍摄的婚纱照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和肖像权是两个领域的权利,拍婚纱照属于委托创作,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法有明确规定,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创作者。对于著作权和肖像权它们是并行的,假如该合同没有约定著作权归属,则归影楼所有,拍婚纱照的人有使用的权利,但是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随意使用在商业用途,否则,对于影楼侵犯肖像权,对于被拍人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原...[详情]
孩子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宝贝,有的时候父母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想要看着孩子伤心。可以说可以为了孩子付出一切,在平时也是这...[详情]
拍婚纱照本来是好事,但对于李女士来说,可谓是一路惊险,不仅遇到事故受到了惊吓,还差点因此毁容。事情的原委还要从拍婚纱照返程路上的经历说起。6月4日19时许,青兰高速沂水大队接过报警称,自己驾驶面包车在济南方向上虎峪隧道内与一辆货车相撞,面包车停在中间车道内,动弹不得。因隧道内光线昏暗,事故车辆停在中间车道势必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安全,民警遂告知当事人在车后放置好警示标志,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 民警到到现场,发现该车停在中间车道内,过往车辆纷纷避让,而车后驾驶员放了一个大袋子做安全警示。执勤民警兵分两路:一组摆放反光锥桶,做好安全防护;另一组迅速对现场进行勘察。在了解车辆转向可...
就在婚礼前十天,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基拉·科尔曼(Kira Coleman)的伴侣认为,他无法和科尔曼过下去。身为准新娘的科尔曼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又是震惊又是尴尬,最终她决定要做点什么。科尔曼的婚礼原计划在8月19日举行,到本周,婚期已过去将近一个月,她找来本要为她拍摄婚礼照片的摄影师,为她拍摄了一组另类的婚纱照。 科尔曼用剪刀和画笔糟蹋婚纱之后,拍照留下了这些瞬间。科尔曼说:...[详情]
男生说,“刚开始,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男生说,“刚开始,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近日,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13—5班用一种奇特方式留念青春——男生穿婚纱拍毕业照。当毕业照新鲜出炉时,其他班级毕业生纷纷惊呼,“你们太拼了!”男生丁丁告诉记者,班上的女生想拍组特别点的毕业照,“我们哥几个就帮着她们完成心愿。”“本来我们班上也拍了‘正常’毕业照,但总觉得不够爆炸,反正最...[详情]
沈阳女青年小娇原定今年5月份办婚礼。今年1月份,她来到位于苏家屯区迎春路的“非常之恋”影楼拍摄了一套照片。可谁知道,拍照过后,她差点...[详情]
9月14日下午,一群人竟然在山东东营的一处高速公路匝道上拍起了婚纱照,真是“浪漫”得不轻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