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邻里和睦:天时不如地理,地利不如人和,邻里和睦,相互关照,小偷自然无机可乘。 二、不轻易透露行踪:不要轻易对他人透露自己的行踪,长时间外出时应请亲朋好友代为守家,晚上临时外出时可将室内的灯打开,使小偷不敢轻易光顾。 三、注意门窗等出入口安全:出门时关好窗户、锁好门,防盗门一定要将门反锁,靠近室外水(天燃气)管道的窗户、阳台做好防护,可以安装防盗窗。要是条件允许,安装家庭防盗报警器更安全。 四、不要在家中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存放在银行,并将存折与身份证、户口簿分开存放;金银手饰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有条件的,可购买(租用)保险柜用于保管贵重物品及有价证券。 ...
有些居民在长假期间去旅游,在这个时候要注意家居防盗,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讲一些暑假长假居家防盗妙招。...[详情]
近日,长沙一名70岁的老人谢老找到媒体投诉,称自己想要进学校帮外孙女津津(化名)打扫卫生,结果遭到保安阻拦,导致右手臂受伤。而在日前,校方对此回应:学生自理,家长止步。这一事件经过媒体报道,迅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家长、网友更是意见不一。根据报道,谢老是一名退休教师,女儿工作忙,他便承担起了接送外孙女津津的任务。今年8岁的津津在芙蓉区大同小学读三年级。班主任将班上40余名学生分成几组,每组5到6人,轮流值日打扫班级卫生,每隔一周津津就会轮到一次。“要擦桌子、拖地板、擦黑板,每次差不多要1个小时才能搞完。”谢老说,孩子平时在家很少做家务,打扫卫生动作慢不说,还担心他们在湿滑的地板...
冤假错案似乎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实际上生活中也有一些案件,因法官判决的不同,会对一些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近日,一起因人身安全伤害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造成当事人被错误羁押1年。 保安班长张惠鹏在与同事潘某发生争执后互殴,事后潘某被诊断为右手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因骨折原因存在很大争议,该案历经两审法院4次庭审。一审法 院两次认定张惠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北京市二...[详情]
保安路超与同事一起吃饭饮酒,之后看到同事刘某醉倒在路边,便猛踢对方身体,致其死亡。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5年后,路超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路超和刘某都是本市大兴区一家工地保安。2014年11月26日晚,他们几个同事在大兴区西红门一家菜馆聚餐。因刘某酒醉倒在该菜馆外的土路上,路超就用脚猛踢其身体。刘某后被扶回宿舍休息,次日凌晨死亡。经鉴定,刘某符合躯干部受钝性...[详情]
罗女士在广州天河元岗做环卫工多年,但却遭到了汽配城保安的殴打,以致多处骨折。...[详情]
6月1日上午,患者陈某某(系公务人员)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时,与该院心内二科医生罗某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