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权法立法讨论中,不少学者提出以总有解释和规制集体所有权,但被主流物权理论斥之以当代各国民法并无总有制度。各国没有中国也不能有,与各国有中国也得有,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体现了主流物权理论的基本特征。但主流物权理论为什么就不能想一想,“当代各国”之所以没有总有,可能是因为其社会生活没有需要,而不是因为总有本身不行。集体公有,是“当代各国”所没有的,在中国却普遍存在。在农村,这是指以一定的村、乡区域为基础的、以土地为主要财产的、以一定的村民或乡民为成员的经济共同体,通常称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这是指因40多年前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形成的、以互助合作劳动为纽带的、以在职的职...
申请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详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近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议案的说明。其中有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规定,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草案中涉及到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的有两条。第一百零四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具体权利或者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草案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第八项:(知识产权包括)数据信息。此前《宪法》和《民法通则》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但为对其解释提供了空间。2004年《宪法》经修改后,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明确列...
妇女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曾致胎儿流产,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3月6日,汉滨区法院高新法庭向当事人刘某依法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来,该院作出的第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长期遭受家暴 法官下令保护家住安康市高新区的李女士在与丈夫刘某长达十六年的婚姻中,遭受刘某殴打20余次。最为严重的一次,刘某用拳头殴打李女士的头部,并揪住其头发在墙上撞击,导致李某怀孕...[详情]
◆法官向当事人住所地的派出所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4月13日,市民孙女士(化名)收到了海沧法院家事法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让处于恐惧中的她有了安全感。因为,有了这个,她就不怕家暴威胁了。这也是自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厦门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了防止人身安全保护令“遇冷”,当天,海沧法院家事法庭法官还先后向孙女士的丈夫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详情]
2015年7月2日,奉化的一位林女士在法律的保护下,再也不用担心前夫对其生活的骚扰,更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再次受到威胁。...[详情]
6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48岁的申请人许某(男)发出了该院首份“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