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非危险品车运输危险品怎么处罚?小编分析如下; 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所以在运输危险品时要求是十分严格的。 各类危险品管理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非营业性运输单...[详情]
郑州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经开区南三环第五大街大气防治卡点查获一违法运输危险品车辆。上午8点35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豫A832GX灰色五菱小型普通客车在行经卡点看到有交警执勤时犹犹豫豫情况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在检查驾驶人证件时发现当事人神态紧张,驾驶人背后的车厢被一个幕布遮挡,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核查。当车厢门一打开,民警发现十几个液化气钢瓶塞在五菱汽车的车厢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原本应有的两排座椅已经被拆掉,车厢地板铺着易燃的木板和纸箱。据了解,当事驾驶人姓王,37岁,湖北应城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运输危险品相关规定,已经移交给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
6 月 12 日中午,一辆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车头和车身突然分开,罐体脱落掉在了隧道内。所幸,该车内的危险品已经卸载。经高速交警及时处理,交通恢复正常。当天中午 14 时左右,遵义兰海高速交警八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黔渝两地交界的兰海高速风梅垭隧道。民警看到,这辆危险品运输车,停在贵阳往重庆方向的隧道内。发生故障的危化品车 " 但我们上前细看时,该车的车头却不见了...[详情]
原标题:视频|普通货车车内飘出刺鼻气味 原来是司机私改车辆运输有毒危险品10月19号下午六点十分左右,民警在东新街巡逻的时候,发现一辆货车在禁行的时间,在禁行路段行驶,打开货厢后,刺鼻的气味让民警提高了警惕。 询问中,当事人支支吾吾,让民警越发感到可疑,车货厢里有一个大型储藏罐,胶皮管子、类似水泵的东西,和一个类似加油枪的物体,普通货车如此装备肯定有问题。 由于车厢气味刺鼻,...[详情]
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分局对查处的一起涉嫌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案件进行了通报。巡逻民警当场在经过改装后的面包车内,查获违规非法运输易燃...[详情]
昨天,一辆运输硫酸性质危险品的罐车行至我市滨保高速公路沿线时发生泄漏,正在驾车巡查的高速交警和辅警发现后快速妥善处置,避免了因此可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