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在高温的情况下开车要注意安全,那么高温天气驾驶员如何安全驾驶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情]
2017年5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的中型校车爆胎,为了节省修理时间,便将应按二次接送学生改成一次,超员驾驶校车,载34人沿317省道行驶至某村路段时被祁东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查该中型校车核载19人,超载15人。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驾驶校车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核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三)项、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
1月16日11时许,榆佳高交民警在佳县省际执法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忽然,一辆轿车停靠在收费站内广场,只见一男子从驾驶室位置下车,迅速与副驾驶男子更换位置,民警凭借工作经验断定,主动调换驾驶位置男子有酒驾或是无证驾驶的嫌疑。民警遂对该车例行检查。在排除男子酒驾后,其迟迟不出示驾驶证的行为引起民警的注意,该男子一会儿说自己驾驶证忘带了,一会儿说在后备箱的包里,对民警软磨硬泡,希望...[详情]
“人民路隧道变成水帘洞了!”今天,一组人民路隧道墙壁喷水的图片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市民关注。今天凌晨2时26分许,因一起单车事故导致人民路隧道浦西往浦东方向一转弯处的消防管道被撞坏,大量喷水,造成路面积水,隧道西向东方向交通一度中断。经过路政、交警以及隧道养护管理单位紧急处置,清晨5时20分许,在早高峰前来临前,事故已处置妥善,消防管道也已基本抢修完毕,隧道交通恢复正常。事发时...[详情]
重庆市巫溪县老城去往通城镇方向主公路上一白色小轿车突然失控从小道翻下5米,落到主公路旁,车上一名驾驶员受伤无法动弹。...[详情]
都说无证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理来说,即使有被交警抓到的司机,也都是东躲西藏,低调行事。不过近日湖州高速交警却遇到了一位“高调”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