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佰安全网友情提示:买卖报废车辆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废车辆严禁买卖。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第二十二条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应告知买方该车为报废车。“目前我国对二手车交易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以购车合同约定为准,但如果买方并没有与卖家签订合同,也没有约定车短期内出现‘问题’谁维修,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与商家协商确认是否存...[详情]
(一)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且部分报废车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校培训、未参加驾驶员考试取得驾驶资格,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交通知识缺乏,机动车驾驶技术不娴熟,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二)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由于...[详情]
报废车往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出售报废车辆发生事故谁来赔偿呢?下面随小编一起了解下吧。...[详情]
报废车辆是不准在上路行驶的,但是,因为一些消费者的无知,导致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出售报废车辆发生事故谁来担责呢?...[详情]
6月7日,濂溪区十里大道发生一起事故,因联庐公交司机在下完乘客继续行驶过程中没关车门,为避让对面的电瓶车,车上一女乘客被甩出车外,右臂遭到车轮碾压。事故发生后,有网友评论称联庐公交不顾乘客安危,经常超载超员,还时常有行驶不关车门的现象发生。对此,九江新闻网暗访组开展了调查。网友评论截图关键词:周末乘客爆满 6月17日8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濂溪区十里大道的联庐公交调度室,路边停满了联庐公交的运营车辆,车身写着核载人数33人,有的车身较为破旧,窗户用透明胶带缠了好几圈,已经泛黄,积满灰尘。 时值周末,去好汉坡登山的市民和大学生非常多,当一辆空车行驶到调度室时,乘客们蜂拥而上,尽管...
报废车“摇身一变”,成了合格车,还载着一车轻型危化品上了高速。近日,浙江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民警执勤检查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位“胆大”的司机。据民警回忆,15日下午,其在对一辆冀E牌号的轻型危化品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行驶证有“猫腻”,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民警被吓了一跳!原来,不仅驾驶员杨某行驶证是伪造的,其驾驶的这辆车浙江省内居然有多达58起未处理的违法...[详情]
载有危化品的运输车辆不同于其他运输车辆,危化品一旦泄漏,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 2016年1月27日上午7点30分,连霍高速甘肃柳园段辖区2763公里处新疆至甘肃方向,发生一起两辆重型货车追尾事故,后车两人被困车内。据现场的初步勘察发现,事故前车载有31.68吨共176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四氢呋喃(该危险化学品与空气混合高度易燃易爆、遇水会发生燃烧、有剧毒,危险性极高)...[详情]
7月18日,14时30分左右,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13路公交车在,北京西路丁公路北站起火。据该公交车司机反映,一男子车厢纵火,引发火...[详情]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应当及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保障自身和行人安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