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培养健康的交往意识,提倡男女同学间的广泛接触,友好相处,不管是男同学还是女问学,不要先把性别作为是否可以接触的前提。男同学、女同学都是同学,同学之间不存在可以接触、不可以接触的问题,更不能人为地设置影响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心理障碍。 第二,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广泛开展集体性的活动,如勤工俭学、社会考察、参观访问、文体活动等。在集体活动中互相增进了解、沟通情感,清除由于不相往来而造成的隔阂。 第三,学生时代的男女同学之间,应建立亲如兄弟姐妹那样的友谊关系,尤其是男女同学单独相处时,一定要理智处事,光明磊落,善于把握自己的感情。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青年男女应当保持...
1、尊重男同学是交往的前提。异性相吸是青春期的必然阶段。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自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要求接近异性、渴望交往的愿望,这种心理很多女孩自己也不能说清楚。面对这种难以捉摸的感情心中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烦恼。 青春期女孩在男同学面前表现出的种种不得体主要在于不了解男女相处的艺术,不了解异性相吸的自然性,夸大了异性的神秘性。如果改变了对异性的看法,我们的行为也会有所改变,不...[详情]
为筹赌资冒充女同学在QQ上诈骗男同学,在法庭上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同时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近日,经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龙俊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2万元。2016年上半年,龙俊想弄点钱去玩捕鱼机赌博,正愁没有办法时,恰好有一天在街上遇上了老同学方某,得知其还没有女友很苦恼后,心生一计,决定在QQ上假装女同学刘某去骗方某的钱。因为刘某是方某初中时的暗恋对象,假装刘某更容易让其上当。龙俊还选了个注册了多年的小号,把头像换成刘某的照片,并从刘某的QQ空间里窃取资料复制到小号的QQ空间里,就这样方某一下就相信了。后在假刘某...
6月27号,湖北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今年3月30号,女孩小张在等电梯的时候,遭到男孩小黄用剪刀挟持,实施抢劫,后被剪刀刺伤。因犯罪嫌疑人小黄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没有达到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本案目前已做撤案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现行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详情]
泗县一高中生晚自习后猝死操场 事发前与女同学跑步几天,在泗县一中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高一男生在晚自习放学后突然不幸身亡。 高一男生猝死操场悲剧发生在3月31日晚上,一名18岁的高一男生魏某,在晚自习放学时,于操场上不幸身亡。死者的父亲魏义国告诉记者,死者魏某是在3月31号晚上10:40后,和同班的一名女生在学校操场上跑步时出事的。魏某在操场上和同班女生慢跑一圈,女生突然被一个...[详情]
6月26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详情]
2016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4)前几日,与李美玲同镇不同村的张荣辉邀请李美玲等同学来家里做客。晚上7时许开始用餐。席间,除李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