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物品的,要照价赔偿。赔偿的标准为同样物品的现有价值,计算时,综合考虑物品的市场价值和折旧因素来确定。如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进行价值认证,由相应的评估机关来评估其价值。 家庭成员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 要求家中每个人的物品的保管和维护。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家中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
1、运输各类爆破器材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条例》(国发[198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运发[1999]1382号)、《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的有关划定。 2、运输爆破器材应采用合符《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前提》(科工爆[2001]156...[详情]
近年来,通过实施危险品船舶分级监管,重点强化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现场监管,不断提高危险品船舶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有效的防止了船舶重大污...[详情]
旅客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00ml的液态物品,液态物品经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对于部分配备足够数量液态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机场...[详情]
12月17日,湖南省石门县公安局蒙泉派出所在“百日会战”大管控工作中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爆炸物品案件。当晚9时许,蒙泉镇上午通村管控卡口工作人员发现一辆比较可疑的货车,遂将其拦停。检查发现,这里车牌号为湘J52**15红色六轮货车轿厢塞满了烟花爆竹,初步清点为500箱。货车既没有悬挂任何危险物品标志,驾驶人赵某林也无法出示任何准运证件,有非法运输危险爆炸物质的嫌疑。随后,蒙泉派出所民警将赵某林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嫌疑人赵某林,男,46岁,临澧县合口镇人。赵某林如实承认其没有运输危爆物质资质的事实。其运送的烟花爆竹,是受朋友委托,从永顺县某烟花公司上车,准备运往临澧县,...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对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从安全检查、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范要求,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18类物品及其他)”项,载明物品从58种增加到188种,并将《危险化学品目录》等法律、行政法规、...[详情]
为确保2020年五一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5月1日零时至5月5日24时,采取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详情]
国网办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详情]
当下的中国,电信网络诈骗风起云涌,传统街头诈骗也花样翻新,特别是针对中来年人的诈骗招数越来越多,我们的父母往往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