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途中贵重物品丢失,找谁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 (二)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三)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 (四)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游客出行的物品可以分为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丢失的责任承担: 1、随身物品...
消费者在出现人身、财产意外时,向旅行社请求救助,旅行社应及时履行义务,避免因拖延而给游客造成更大伤害。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与游客在签署旅游合同时都会约定相应的权利义务,而旅行社则在服务过程中应该尽到相应的安全提醒和安全保障义务,应尽而未尽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详情]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四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因此,参团旅游过程中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你可以要求购买商品的销售者赔偿,旅行社对此并不承担责任。因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购...[详情]
外出旅游很容易出现一些消费纠纷,跟团旅游意外受伤旅行社应履行哪些义务?欢迎登陆佰佰安全网查询。...[详情]
出外旅游,购买当地的特产和纪念品可以说是人之常情。但让游客们意想不到的是,满载而归后经鉴定发现所购产品质价不符,那么跟团旅游购物点买...[详情]
随着社交方式越来越多元化,许多微信群、QQ群或某些网站论坛纷纷组织外出旅游活动。各种旅游线路的链接,点赞送旅游、送机票……琳琅满目地活跃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很多人几乎不看内容就直接点赞,也有不少人顺手继续转发。然而,已有不少媒体披露,这类所谓的“惊喜”项目存在着很多风险,不少人在网上晒出了自己上当受骗的经历和证据。微信朋友圈中所宣传的这些旅游线路,其实大多都是通常所说的“低价旅游”、“零负团费旅游”。这些微信、QQ群组织者以免费或低于旅游成本价的价格来招揽游客,而在“零负团费”模式下,游客根本没办法享受舒适的旅途,游览时间大大压缩,还需花费一定金额在“指定”的消费项目上。旅行社...
赵先生报名旅行社的巴厘岛旅行项目,在海滩看海时不幸被海浪击伤,赵先生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警示义务保证游客的安全,故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退还部分旅游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 9月15日上午十点,海淀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赵先生出席了庭审,被告旅行社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称赵先生受伤属意外事件。到巴厘岛旅游被海浪击伤诉旅行社索赔赵先生诉称,去...[详情]
据韩国《东亚日报》3月20日报道,韩国业界人士19日透露,韩国国内电视购物周末播出时段询问中国旅游产品的人数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三分之二,因此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开始停止销售中国旅游产品,同时电视购物方也表示有意完全废止有关节目。据某旅行社销售人员表示,很多旅行社从3月初开始就主动不再推出电视购物商品了。部分电视购物方也发出通知,从4月开始将不会在节目中编排中国旅行商品。不仅是电视购...[详情]
游客如果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详情]
韩国部署了“萨德”反导系统,严重影响了整个东北亚的局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