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详情]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二者仅仅一字之差,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所涉及的法律程序、法律后果也都不同,因而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是十分必...[详情]
日前,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自2019年开始,至2021年底前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新改建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根据该方案,整治重点包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情况、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6大项内容。方案要求,各市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并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暂停执业资格或吊销执业资格证...
近日,安徽省食药安办、省食药监局等9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治理重点包括: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等各类欺诈活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详情]
河南太康县一小学“租用农民土地开发别墅公开销售”被曝光后,太康县委宣传部2月18日向媒体提供的调查报告称,学校使用的土地已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但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设,属“两违”行为。该县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即日起立即按法定程序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澎湃新闻注意到,调查报告未涉及追责内容。 1学校内违法建别墅。据《东方今报》2月16日报道,太康县华...[详情]
丰泽交警大队组织警力上路,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快递员或送餐员存在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少林路、刺桐路等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详情]
近日,长沙市中房F联邦佳境小区居民反映,在小区自留山上,有人动工建设一个土地庙,并发布告示,落款为附近的燕联村村委会。3月7日,记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