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详情]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发现不文明的行为要敢于劝阻和制止。 3、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去或尽量避免去人流量太大的地方,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4、应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当发现有异常时,应尽快使自己脱离事故发生现场,但是要注意不要引起骚动和慌乱,不能盲目推挤,并且要自觉维护好安...[详情]
安全生产是一种职责,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那么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呢?下...[详情]
现场管理是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而规范作业则是保障生产有序进行、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那么,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详情]
“请求救援,公交车上疑似有人为纵火”“立即启动应急预案!”……6月30日上午,这“惊险”的一幕发生在2017年“安全生产月”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现场。 演练活动旨在强化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检验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协调联动机制及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现场专家组认为,各参演单位和救援队伍配合密切,救援过程有条不紊,应急资源调度及时,现场秩序管控良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这就像打‘预防针’,如果真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能慌张,要按照演练掌握的处置方法来处置。”参与演练的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洪增文说。据了解,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
2015年8月13日,可谓是这一年最最惊悚的一天,各种天灾人祸不间断。丽江水灾、福鼎泥石流、陕西山体滑坡一个个灾害噩耗接踵而来。同时由于监管不力等一系列人为因素诱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更是酿造一次次人员伤亡的悲剧。有的可能大家已经有所听闻,有的大家还不知晓。在此,笔者对这些突发的安全事故做了一下汇总,看看这一天是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天。 突发天灾:2015年8月13日突发自然灾害事故...[详情]
为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网络信息传播正常秩序。近期,孟轲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案件,对谣言散布者陈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决定。端午节期间,孟轲分局值班民警接东北庄野生动物园负责人报警称:在某网站看到一则关于濮阳市华龙区东北庄野生动物园老虎咬死饲养员获赔一百三十万的信息,该信息系虚假类信息,园内迄今为止并没有发生该事件,且此信息让游客造成了恐慌。接警后,值班民...[详情]
男子酒后闲来无事,竟无故踩踏车辆并躺在车顶。民警抽丝剥茧,分析犯罪嫌疑人去向,最终将其抓获归案。近日,青浦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详情]
马自达车驾驶员是一名年轻男子,至于是怎么撞车的,他都记不清楚了。他说,只知道突然就撞上了,然后车子四脚朝天。事发后,他从车内爬出,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