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烧伤面积和深度:烧伤面积常用九分法估计,即头颈占9%,每侧上肢占9%,躯干前面,后面及每测下肢各占一个9%,烧伤深度早期不易精确计算,一般认为:1度烧伤有皮肤发红,灼痛,2~3天后自愈。浅二度烧伤水泡大,水肿明显,剧痛。深二度烧伤水泡小,水肿明显,皮肤苍白带灰色,痛觉迟钝。3度烧伤皮肤全层或其深部组织均被烧伤,颜色苍白,硬韧失去弹性,表面干燥,重时为黑色焦痂,痛觉消失。 1,如溅入眼睛里,应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20分钟以上,或用3%大量硼酸水溶液清洗;少量误食时立即用食醋、3~5%醋酸或5%稀盐酸、大量橘汁或柠檬汁等中和,给饮蛋清、牛奶或植物油...
皮肤被碱灼伤以后要及时的处理,那么皮肤被碱灼伤怎么处理呢?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详情]
食用碱在生活中经常使用,那么被食用碱烧伤怎么办呢?下面佰佰安全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情]
“生了女儿怎么办?二胎用碱孕宝。”近日,一幅淘宝网首页的商家广告图片因涉嫌性别歧视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质疑。这条带有歧视元素的文案为何能在淘宝网首页上展示?碱孕宝到底是什么产品?“碱性食品备孕男孩”有没有科学依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生女儿怎么了?4月26日,微博上一位认证美妆博主发出淘宝网首页截图,表示“这个真的是,不知怎么说了”。图中的店铺广告上准妈妈摸着孕肚,旁边简单配着两行字:“生了女儿怎么办?二胎用碱孕宝。”其中,“生了女儿”还用红底白字加以突出。4月27日,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关键词“碱性备孕 男孩”发现,将“碱性”与“生男孩”作为产品噱头的商家不在少数,主打“碱孕宝...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经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相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通过淮北当地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支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倍赔偿金共计4万元等。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请价款10倍...[详情]
昨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了最新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记者获悉,抽检结果显示,共有6批次不合格,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食糖和饮料等品种。在抽检的35批次食糖中,有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安徽品涵贸易投资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经销的标称合肥佳良农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糖,长丰县朱巷镇百润发超市经销的姜汁红糖,潘集区泥河镇龙嘉生活购物中心经销的标称合肥瑞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土冰糖。此...[详情]
3月16日,常州一名16岁少年王某(化姓),因服用网购的“秋水仙碱”引发严重急性中毒,经医院抢救数天仍不幸身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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