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详情]
健康素养第24条: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职业危害。健康素养第25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职业保护的权利。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们的健康。2016年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职业病防治法》中写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不过,除此之外,与职业相关的疾病如白领的颈椎病、腕关节综合征等也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约...
原标题:职业病“噪声聋”呈增多趋势26日,楚天名医大讲堂携手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2016年武汉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义诊。义诊现场,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发布该市职业病排名,尘肺病依然是头号“职业病杀手”,而“噪声聋”则成为增多趋势最明显的新型职业病。“噪声性耳聋是职业病的一种,近十年可能会超过尘肺病成为头号职业病杀手。”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陈振龙介绍,当劳动者...[详情]
苏州一名24岁年轻工程师突发心脏骤停,在送至医院途中,就已经神志不清、意识丧失。据患者同事称,“当时看到他晕倒在地,额头及后背出了大量的汗,手臂及大腿有些僵硬,就立马拨打了120…”但是在经历了3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后,患者最终被宣告死亡。患者同事反应,“平时他一直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也不喝酒的……”那么为什么一个年仅24岁的,平时身体挺好的小伙子,会这样突然猝死了呢?医生给出患者...[详情]
4月份的最后一周,是一年一度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1年12月31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督...[详情]
10月28日17时45分,位于大港中塘镇安和路的中外运长航5号仓库发生火灾。正在国外访问的市委书记李鸿忠获悉情况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