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福压榨大豆油安全知识
-
有机大豆油储存特点
有机大豆油储存特点: 1、避光存放: 有机大豆油包装一般为透明的塑料桶,存放时可以在桶外再罩一层黑色塑料袋,并存放在阴暗处。 2、避热存放: 存放位置要远离热源(灶台),长期不食用的小包装油品,可以在冰箱内保鲜储存(但避免冷冻)。 3、密封存放: 油品在存放前,要密封好,不透气。使用后,要注意及时盖严桶盖。 4、、保持洁净 有机大豆油要保持油品洁净,不能与其它...[详情]
-
有机大豆油储藏方法
有机大豆油储存特点: 1、避光存放: 有机大豆油包装一般为透明的塑料桶,存放时可以在桶外再罩一层黑色塑料袋,并存放在阴暗处。 2、避热存放: 存放位置要远离热源(灶台),长期不食用的小包装油品,可以在冰箱内保鲜储存(但避免冷冻)。 3、密封存放: 油品在存放前,要密封好,不透气。使用后,要注意及时盖严桶盖。 4、、保持洁净 有机大豆油要保持油品洁净,不能与其它...[详情]
-
有机大豆油的颜色
在购买有机大豆油的时候,我们总是习惯观察有机大豆油的颜色,喜欢购买颜色较深的大豆油,下面让佰佰安全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什么颜色...[详情]
-
有机大豆油副作用
有机大豆油是我们生活中炒菜时经常用到的食用油之一,经常有机大豆油好不好呢及有机大豆油副作用有没有呢?让佰佰安全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详情]
牵福压榨大豆油安全新闻
6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用油和1批次糕点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90号),其中晟麦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1mg/kg,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饼干、方便食品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等5类食品41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据了解,本次抽检的总体情况是: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糕点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44批次,方便食品5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
-
长春一超市销售某款大豆油不合格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餐饮食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酒类、水果制品8类食品30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特殊膳食食品8批次,饮料86批次...[详情]
-
男子“顺手牵羊”偷手机
2018年04月12日13时57分,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110专业勤务队世纪广场车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平桥区建材港一快递店内,昨天自己的手机放在门口送快递车子上的篮子里,被两个男子偷走,今天其中一男子又来到店里取快递。 接警后,出警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据报警人刘先生称:昨天下午6时多,自己将价值5千多元的黑色外壳,白色的手机,放在店门口送快递车子上的篮子里,被人偷走了。...[详情]
-
-
牵福压榨大豆油安全产品
威王厨房清洁剂
威王清洁剂采用的喷枪由于全是塑料,实际回收时,可将整个喷枪直接粉碎,回收简单方便,是立白集团重点打造的高端家居清洁品牌。...[详情]
周边产品
火灾报警探测器
火灾报警探测器是可以自动探测火灾险情的设备,起到预警的作用,尽早发现火情、消灭险情、保护人身财产安...[详情]
床上电脑桌
由于笔记本、pad的普及,人们已经习惯在床上或者沙发上找个舒服的位置进行上网,但是光用手支撑着,一...[详情]
与牵福压榨大豆油相关的文章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食用油方面人们越来越青睐有机大豆油,而且有机大豆油对我们身体非常有益的一种食用油,我们经常会用有机大...[详情]
大豆油是最常用的食用油之一,特别是在北方。大豆油富含多种宝贵的营养成分,在加工成成品油后必须注意保鲜。大豆油的颜色较深,炒菜遇热后比较容易起泡。市面上的大豆油大多是精炼油,适合炒菜 。那么大豆油有哪些营养价值呢?大豆油的功效作用大家知道吗?接下来佰佰安全网小编来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详情]
马云还亲笔写了一个福字,而且只要扫描马云的福字就可以开启小惊喜。...[详情]
随着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很多各种各样的转基因食品出现在超市里。人们很容易要问,转基因大豆能吃吗?下面佰佰安全网小编会给您科普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什么是转基因大豆? 转基因大豆可以抵抗杀草剂——草甘膦(毒滴混剂)。草甘膦会把普通大豆植株与杂草一起杀死。 这种大豆被称为转基因大豆。而这种转基因技术终于走出实验室和试验田,进入像玉米、大豆和棉花作物的日常耕作...[详情]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