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侵害公民荣誉权,一般表现为非法侵占他人荣誉、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侵害本该发放给荣誉权人的物质利益这四类,如果侵害程度不严重,可以自行进行阻止,如果侵害程度很严重,或者已经达到了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那么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寻求援助。
第一,如果他人未经姓名权使用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改变和决定时,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第二,当姓名权人所拥有的姓名被他人盗用作为营利的活动,或者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时,可以要求其立刻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拒不听劝,那么把侵权行为整理成书面文件,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自己的名誉,消除发生的...[详情]
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根据《刑法》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详情]
人格权是司法意义上的人格保护权利,是我们身为公民存在这个世上最基本应该拥有的权利,假如被侵害,我们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对方要求索赔,...[详情]
两性安全是很多人都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就请您和佰佰安全网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女性朋友哪些场所更容易受到性侵害的相关知识吧。...[详情]
10日傍晚,记者在海河塘沽开启桥河段看到,亲水平台上有一名男子正用搬缯捕鱼,支撑搬缯的粗竹竿架到了亲水平台上。不远处,另外几名捕鱼者在撒网,一位捕鱼者划船在水中捕鱼。捕鱼者说,雨后天晴,鱼都游到接近水面的地方,一网下去捞起来的鱼特别多。市水务局值班人员介绍,作为本市一级行洪河道,海河承担着确保市区防洪安全的重要职责。根据《水法》《行洪法》,擅自设置搬缯、渔网和地龙等妨碍防洪和船只航行安全的属违法行为。水务部门执法人员将对非法捕鱼的行为进行治理。(津云新闻编辑侯静)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日前,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集中开庭审理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我州20家练歌厅侵害其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件。此次系列诉讼是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在我州首次通过诉讼进行维权,也显示了我州文化娱乐行业中存在着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问题。为使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地审理,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常务副院长张秀梅挂帅上阵,担任其中5起案件的主审人。此次集中开庭取得...[详情]
她施加给养母的暴力突破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颠覆了公众眼中的“人之常情”。近日,一则“女子当街殴打养母”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据报道,视频中的场景是,4月12日,河北邢台市任县郑家庄村一名女子当街殴打其养母,9秒连踹老人11脚。现场村民劝阻无效后,上前暴揍这个不孝女,并将其车辆砸坏。9秒内连踹11脚,且是“夹”在车门下,无论因为什么原因,这样殴打养母的行为,都极其恶劣。这既严重违...[详情]
7月26日,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的消息显示:7月25日,海口琼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海航公司员工)。...[详情]
每天都有一些闲散人员来到小区,看到装修的工人就威胁让离开,如果是看到业主本人在,态度还能好一些,但也是威胁不让装修,说房子是他们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