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志 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蓝帽子标志”。国家工商局和卫生部规定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保健食品如何鉴定 1.第一招:认准正规进口保健食品,有“小蓝帽”,以及保健食品批号如“国食健进××号”。 2.第二招:国家有明文规定,正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标准中外对照标签,且中文字体须大于外文字体。 3.第三招: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有效卫生合格证书,并贴有防伪标志。 4.第四招:产地清楚。按规定产品应标明产品的...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详情]
现在市场上的保健食品种类越来越多,多的消费者都不知道如何选择了,本安全网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保健食品,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保健食品分...[详情]
现在人们对健康养生日益重视,在这种情况下,保健食品相对普通食品那种独特的保健作用,正好符合人们的需要,也正在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那...[详情]
从河北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召开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四季度要加大重大案件挖掘查办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强大合力,坚决遏制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今年7月至9月,河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4561家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5432家次,责令停产停业19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3件,涉案货值2181万元。河北省工商局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广告监测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多数设区市已开始对所辖...
9月21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部署,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和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9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剑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详情]
昨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禁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评优等活动,违者坚决依法追责。张茅表示,“保健”市场乱象严重危害民生,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社会舆论对此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予以整治。此次多部门联合开展“百日行动”,就是要把整治“保健”市...[详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宣称具有调节人体机能的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青睐,不过很多都是假冒产品。...[详情]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一些网红减肥食品的减肥效果显著,却有可能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麻黄碱、芬氟拉明等药物成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