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所谓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合同法》的界定可以看出,仓储合同是由储存人提供场所,存放存放人的货物、物品,仓储管理人只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的劳务合同。其中,存放人交付储存物,支付规定的仓储费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仓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从订立时生效,如果合同已生效,存放人并未交付储存物,应承担赔偿仓储人损失的责任。仓储合同以储存动产物为对象,储存物必须依约定存放于仓储人提供的场所内,因此,不动产不能作...
仓储货物损坏赔偿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 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此法 律规定,应从多方面进行理解,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 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 够证明...[详情]
不同种类的仓储合同具有不同的种类特征,也更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仓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双方在签约时,一定要对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全面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如何防范仓储合同的陷阱那?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详情]
“你好!内部消息,本次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有后门可走,费用10万-20万之间,保证抽签能抽中,只有 10个名额,要的快点,加微信……”最近,这样的一则消息开始流传。这是谣言!25日,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表严正声明,驳斥了这一消息。(3月26 日《海峡导报》)一看就是个谣言,因为现在管理越来越严,职能部门严于律己、操作规范,除非是门缝夹了脑袋,谁也不可能在网络上这么叫卖“后门”;另一方面信息公开透明,无数双眼睛一个一个环节地盯着,根本不可能有“暗箱操作”。但这个世界上还真不差有侥幸心理之人。房价这么高,望穿秋水者众,在这样的谣言面前,恐怕还是会有个别人信,那就意味着有人可能上...
原标题:地下群租房变身自助仓储间 门口设人脸识别系统 24小时自助进出库 上半年海淀清理普通地下室258处拥有人脸识别系统的地下便民自助仓储间(右图),墨香四溢的出版社书库,拥有地下游泳池的社区活动中心……当过去脏乱差的普通地下室群租房被整治后,“摇身一变”的新面貌是令人惊喜的整洁、有序、惠民。周边居民提心吊胆的安全隐患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更便利、更宜居,解决生活所需的新功能空间...[详情]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在我国已经相对成熟,还有待普及。由于国内建筑行业管理制度落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行业内普遍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纪行为,重大建筑质量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社会民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飞瑞斯科技通过一整套基于个人生物特征的身份认证流程,研发出一款新的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进行身份证和人像的对比...[详情]
今天上午9点30分,江苏省靖江市丹华村德桥化工物流仓储发生爆炸,现场浓烟滚滚,并有刺鼻气味,而且事发地点周围有很多村庄...[详情]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家庭只能配租或配售一套保障性住房,除了离婚后再婚或从原家庭中分离等规定情形外,再次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不予受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