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叉车设备必须定期直属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故章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4、叉车设备...[详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商场、公司,小区、车站随处可见,它与我们工作学习息息相关...[详情]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应该负责。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看看机械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详情]
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教育部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
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严打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等学校抓紧部署专项检查,并将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和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监管主体,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详情]
日前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在驾驶员考试科目一(理论考试)中,学员需要读懂文字题,然后操作计算机进行答题。这事可难住了广东中山市居民邓祥生——今年50岁的他基本上是个文盲,之前有驾照,因违章被扣12分,需要重考科目一,可一上考场他就懵圈了,根本看不懂计算机里显示的文字题……据了解,老邓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还有不少文盲想考驾照,奈何科目一成了“拦路虎”。 网络配图这条“小新闻”在网上波...[详情]
2015年1月,一名3岁女童因误入男厕遭到骚扰,事后其家长与对方发生争执并被殴打。事件具体详情,请您与佰佰安全网一同关注了解。...[详情]
KTV内酒后乱性欲性侵同行女子遭众人殴打,男子跑上二楼准备理论,不料在踹开二楼关闭的房门时,因反作用力导致后退,不慎从栏杆处仰面翻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