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虐童 虐童是虐待儿童的简称。 1981年,国际儿童福利联合会曾对“虐童”作出如下分类: 一、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儿童; 二、有关机构忽视或虐待儿童; 三、家庭以外的剥削(童工、卖淫等); 四、其他虐待方式。 其中,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又分为躯体虐待、忽视、性虐待和心理情感虐待。“从虐童行为本身的内涵看,它其实包括了所有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不止‘幼师进行肢体伤害’那么简单。”皮艺军说,“《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类似规定,但不具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缺乏一套可落实的司法程序。儿童是没有社会化的群体,依赖性非常强,一旦受害,没有独立表达诉求的能力。儿...
教师虐童是民事违法吗?小编总结如下: 教师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施虐学校教师致受虐儿童人身损害时...[详情]
虐童案不断曝出数量呈上升趋势是否增设“虐待儿童罪”存争议近日,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打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教师除了殴打孩子,还强喂其疑似芥末物。本是给员工的福利却成了暴力,亲子园也成为许多孩子和家长的伤心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早在我国儒家经典著作《孟子》一书中就曾提到,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也不要忘记以这种方式爱护别人的孩子,成为了我国自古待人的典范。然而,“虐童”事件几乎每过一段时间就有媒体曝光。就是否应增设“虐待儿童罪”,《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专家。对虐待儿童的行为,很多网友和家长都表示不能容忍,认为对虐人者的处罚,“量刑过轻”。也有法律...
南京玄武警方通报“幼托机构虐童案”:一40岁教师涉虐待被刑拘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通报说,初步查明,教师俞某某多次用打耳光等方式对数名幼童实施侵害。5月8日,俞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警方刑拘。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7日,一则江苏南京某幼托机构老师粗暴对待小朋友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南京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8日中午通报称,2018年5月5日,南京市玄武区爱家 暮童服务中...[详情]
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尤其是我国这种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的环境下,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更是重要的精神支柱,不仅父母疼爱有加,来自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关爱更使得孩子在家庭中备受宠爱。 但从近几年来看,虐童事件频频被曝光,更令人发指的是,在这些虐童事件中,很大一部分的虐待竟来自于亲生父母、继父母还有幼教,只要心情稍有不顺,或是孩子犯一点小错,就对孩子随意进行打骂,在这些人眼中...[详情]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浙江省瑞安市某幼儿园一位家长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怀疑在幼儿园被打,遂在孩子书包里放了一支打开的录音笔取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