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乘车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详情]
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广播、板报、班会课及晨会对学生进行溺水安全教育。 3、广泛宣传,利用告家长书、宣传条幅等快速宣传手段告诉家长做好孩子的监管工作。 4、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详情]
消防安全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掌握的安全知识,那么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来讲解一下。...[详情]
2017年5月中旬,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的中型校车爆胎,为了节省修理时间,便将应按二次接送学生改成一次,超员驾驶校车,载34人沿317省道行驶至某村路段时被祁东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查该中型校车核载19人,超载15人。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驾驶校车严重超载,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核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三)项、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
1月16日11时许,榆佳高交民警在佳县省际执法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忽然,一辆轿车停靠在收费站内广场,只见一男子从驾驶室位置下车,迅速与副驾驶男子更换位置,民警凭借工作经验断定,主动调换驾驶位置男子有酒驾或是无证驾驶的嫌疑。民警遂对该车例行检查。在排除男子酒驾后,其迟迟不出示驾驶证的行为引起民警的注意,该男子一会儿说自己驾驶证忘带了,一会儿说在后备箱的包里,对民警软磨硬泡,希望...[详情]
“人民路隧道变成水帘洞了!”今天,一组人民路隧道墙壁喷水的图片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市民关注。今天凌晨2时26分许,因一起单车事故导致人民路隧道浦西往浦东方向一转弯处的消防管道被撞坏,大量喷水,造成路面积水,隧道西向东方向交通一度中断。经过路政、交警以及隧道养护管理单位紧急处置,清晨5时20分许,在早高峰前来临前,事故已处置妥善,消防管道也已基本抢修完毕,隧道交通恢复正常。事发时...[详情]
在三角广场停车场,一辆5路公交车浓烟滚滚,乘客见状纷纷疏散,有人直接使用逃生锤砸破车窗玻璃跳窗逃生,其实这是现场演练公交车逃生技能。...[详情]
重庆市巫溪县老城去往通城镇方向主公路上一白色小轿车突然失控从小道翻下5米,落到主公路旁,车上一名驾驶员受伤无法动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