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孩子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孩子离园时,教师应到岗监护,防止走失。 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孩子们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与保育员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安全教育,培养孩子们的自救互救能力,并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 尊重爱护孩子,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在各项活动中,不能对孩子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详情]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搜到无线网络,尤其是像宾馆这样的地方,公共网络是对外开放的。宾馆的公共网络安全吗?下面佰...[详情]
湖南一17岁女孩被人带到株洲某宾馆实施猥亵,然而当随行同学向宾馆工作人员求助时却被置之不理,甚至连110报警电话都没拨打。近日,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作出判决,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对女孩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2012年10月20日,这名17岁的女孩与一个女同学在同两个男性朋友吃过晚饭后,被带到株洲市芦淞区一宾馆。随后,一名男子将女孩强行抱上床,并对她进行猥亵。在猥亵事件发生时,受害女孩的同学曾向宾馆工作人员求助,但宾馆工作人员却态度冷漠,未及时处置,甚至没有拨打110报警。2014年9月,实施猥亵行为的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进行民事索赔时,受害女孩认为态度冷漠的宾馆工作...
犯罪嫌疑人王某,20多岁,在家待业,闲来无事在微博上搜索烧炭自杀的文章,看到了被害人陈某在一则主题为烧炭自杀的帖子下留言,于是给陈某发了私聊并加了微信。一番了解之后,两人开始计划自杀的细节。最终决定由王某从宁波来上海,两人一起用烧炭的方式自杀。来到上海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陈某住地附近宾馆开了一间房。不过,真的要到实施烧炭自杀的时候,王某犹豫了。王某:“一开始我来上海的目的就是来...[详情]
张某向郜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郜某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后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张某偿还郜某...[详情]
“我在宾馆住宿期间,车停放在该宾馆的停车场受损,可是宾馆的工作人员以自律停车场免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