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作延长,否则,即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增加附加的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请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
公司开除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情形: 1、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详情]
律师:公司收取培训费不合理 还应补发工资近日,市民小付反映,她在酒仙网国际名酒城上了不到一个月的班,不但没有拿到工资,还被扣了1500元的培训押金。到底怎么回事呢?辞职后1500元押金要不回据小付介绍,她在4月11日正式到位于天平街与康平路交会处东侧的酒仙网国际名酒城上班,刚到公司上班的她,恰巧赶上了公司所加盟的酒仙网总部的培训,觉得机会难得,小付毫不犹豫就报名参加了。“因为我是新来的,就拟了一份协议,规定一周的培训期间没有工资,且交了1500元的押金。”小付告诉记者,公司领导告诉她押金在她转正后就可以退。然而,培训后小付发现,她们这次参加培训的3人都是在实习期内,其中有一个...
小芳是某食品公司管理部门职工,原本行政班一周5天,一天8小时。然而,因为同部门女同事休产假,小芳被调去做检测工作,小芳不能适应,并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2016年10月21日,公司答复称再次调整安排小芳只上白班,自8时至17时。小芳仍不同意公司安排,公司遂于10月28日给予小芳书面严重警告。不到一周,小芳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芳不服从上司指令,拒绝合理的工作安...[详情]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24日表示,考虑到目前境外疫情输入性风险依然较高,为避免通勤过程中的人员聚焦,北京市仍未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建议各社会单位应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过50%的要求,把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落实落细。结合当前形势,建议这部分单位在8:00至10:00期间,以30分钟为间隔,进一步错时、均...[详情]
合肥蜀山区今年将对辖区洪岗路进行升级改造,打造精品道路,同时打造洪岗路核心价值观漫步道,预计五月底启动改造。...[详情]
本来想看牙,却不想脸给划伤了,西安市民张女士最近给孩子看牙,就遇到这么一件烦心事,一个礼拜过去了,孩子脸上的伤痕还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