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处理。 租赁关系中的双方,对于纠纷的内容和标的,如果合同上约定的很清楚,就不要做过多没有意义的指责。在不存在欺诈的情况下,按照契约精神,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规定处理就好了。 协商解决。 双方从各自利益出发,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是最省事的方案。因为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没有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参与漫长的诉讼,即使一方让步,从总体上来说并不一定就是吃亏,更何况诉讼也是需要费用的。 调解。 出租和承租人闹僵了,必须有一个中间人参与调解。在以前,双方熟悉和信任的人包括司法调解作为主持人是最合适的,现代社会下,包括房屋租赁的中介、社区等作...
(一)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 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详情]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判决书可以不去领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判决书可以不领,佰佰安全网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详情]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那么如何处理经济犯罪的借款合同纠纷?接下来佰佰安全网小编来...[详情]
自2013年审理至今的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产生了一份有317处笔误的判决书。上世纪90年代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金霞公司”)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下称“交通局”)陆续签订3份协议,约定金霞公司将位于长沙市经济开发区金霞小区内43000平方米(折合60多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交通局。后续出现种种事端,导致涉案土地的使用权证仍然在金霞公司手中。就对方是否按照协议内容履约,协议是否应该解除,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所有等几个焦点问题,双方自2013年起对簿公堂。案件历经起诉、反诉、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目前金霞公司提出新的证据,证明交通局在原审中提供伪证,并向最...
由于房产纠纷所引发的家庭矛盾时有发生,给居民 家居安全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一对有30多年婚龄的夫妻因离婚涉及房产分割,丈夫伪造假判决书被识破,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8月2日,石家庄市鹿泉区警方历经8个月周折,将这起因离婚诉讼财产纠纷案而引发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的嫌疑人从广州抓获归案。据介绍,2015年12月,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朱某(54岁,邯郸市魏县人)和妻子刘某离婚财...[详情]
2018 年 1 月 29 日,湖南永州一酒店内发生一起命案。死者王芳(化名)的父亲称,他女儿身上有 196 处伤,在酒店当场死亡。王父称,凶手此前沉迷赌博,多次找别人借钱,2017 年曾持刀逼他女儿借出 2 万多元。2018 年 1 月,方琦(化名)杀人后被警方刑拘。湖南永州中级法院认为,双方因感情引发纠纷,进而发生本案。2018 年 12 月,法院判决被告方琦犯故意杀人罪,...[详情]
2017年3月30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聂树斌父母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张焕枝、聂学生国家赔偿金共计2681399.1...[详情]
离婚诉讼的裁判文书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并要求,不予公开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不公开理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