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贷款被“套路”,借1000元一年后要还180多万新郑警方侦破“套路贷”团伙案,27名成员落网“到后来,我满脑子想的就是借钱还钱,他们给我推荐我就去借……我现在特别后悔……”昨天上午,在新郑警方举行的发布会现场,26岁的小赵像个孩子似的哭起来,他指着自残多次的手臂说,他现在还吃着抗抑郁和抗狂躁的药,差点自杀结束了生命。据小赵说,他2016年10月借了1000块钱,到一年后,他给对方打了张60万的手写借条后,他名下137平方米的房子,还有10多万的车子都押了出去,还差对方80多万。与小赵有着同样遭遇的是,短短一年多先后有千余名受害人落入“套路贷”陷阱中。近日,...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分别对4起涉“套路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10年以上。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共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3个罪名,是今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套路贷”犯罪。这些案件反映出当前“套路贷”犯罪的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详情]
2019年6月19日,5名涉嫌金融欺诈的犯罪嫌疑人被昌吉警方从广东省押解回本地,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扣押涉案银行卡60余张,扣押涉案手机80余部,扣押涉案车辆3辆,扣押电脑6台。据央视网新闻报道,2016年3月大学生王某,因为网贷500元钱,在三年时间内向22个不同的网贷平台借钱,借的500元钱像是滚雪球,一直滚到了28万元未还清,网贷平台不断的辱骂甚至威胁她,在王某及其...[详情]
虽然说良性的负债率可以提高我们的积极性,但是如今的社会上的贷款机构层出不穷,我们平时又很少有机会去接触贷款行业的知识,很容易陷入套路...[详情]
北京警方通过启动专项行动,先后打掉多个以“网络虚假招聘”、“套路贷”为代表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