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由此可知,公安交管部门需要在调解期限的第一天开始调解,并在之后的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那么调解期限的第一天是如何确定的呢?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 同一宗交通事故可能造成2人以上的伤亡,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
轻微交通事故的索赔流程如下; 1、事故发生。 2、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 4、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 5、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详情]
有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都不知道如何处理,接下来佰佰安全网给大家讲讲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请大家认真学习。 ...[详情]
开车在路上,避免不了追尾、剐蹭等轻微事故,责任明确的事故完全不必等交警前来处理,车主自行便可快速处理。但是在这些事故处理的时候要对现...[详情]
今天(22日)早上6点37分左右,天津市西青区一辆大货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情稳定。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和消防部门了解到,今天凌晨4时左右,北京四环主路慈云寺桥发生两辆大货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另一辆拉满石材、违章停车的大货车追尾相撞,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车辆起火燃烧,目前火已扑灭,现场已基本清理清完毕。事故目前导致2人伤亡。怎样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详情]
2020年4月15日5时30分,在乾安县境内503公路286KM处,自西向东行驶的奥迪牌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羚羊牌轿车刮后,奥迪牌轿车与自东向西行驶的小型半截货车相撞,致小型半截货车起火,事故造成1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乾安县领相关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部门处理相关工作。遇到特大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详情]
2018年5月3日零时许,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详情]
开始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若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今日凌晨4点尉氏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5人死亡,7人受伤,当时这次事故撞击十分恐怖...[详情]